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1)、《中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管理办法(试行)》中大教字〔2021〕107号(附件2)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2024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生)的推荐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此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2024届推免生工作组,分为资格遴选工作小组和专家审核小组,资格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推免工作全过程,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对推免生加分项目进行考察审核。其成员如下:
1.资格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 许源源
副组长:耿贵斌 董海军
组员: 刘媛 谷中原 彭远春
秘书: 艾晓果
2.专家审核小组:
组长: 董海军
副组长:潘泽泉
组员: 刘媛 谷中原 彭远春 颜敏 欧阳万福 赵书松
秘书: 孙立明
二、推荐原则
1.推荐对象为我院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2.坚持科学遴选,不断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
(2)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3)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综合考量学生在校期间科研学术成果、荣誉表彰、学科竞赛获奖、体育艺术赛事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参与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参与国际组织实习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特色因素,突出对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研潜质、专业能力的考核,综合评价学生各方面表现。
3.合理设置遴选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学生在某一方面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1项最高分,各类情况均不再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三、申请推免生资格的条件
(一)必备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文明自律,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刻苦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须完成所在专业培养方案前3年所有教学环节并取得合格成绩。
5.外语能力达到学校授予学士学位要求。
(二)学业成绩入围条件
学业成绩是指在校学习期间虽有教学环节(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裸分成绩。学业成绩依据《中南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要求评定。
1.学生学业成绩须在本专业应届生中排名前35%。推免生的成绩根据在校学习期间文化课(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裸分(不含各类政策性加分)成绩按专业进行排名,补考和重修合格的课程成绩按60分计算。推免生必须完成专业培养方案前3年所有教学环节并成绩合格,有不及格课程者不得推荐(全校性选修课已达到 6 个学分且及格的,不影响其推免资格)。
2.卓越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班学生须在本专业卓越拔尖人才培养类应届生中排名前60%,退役复学学生、高水平运动员、高水平艺术团成员、参与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的懂“双语”少数民族学生须在本专业应届生中排名前60%。
(三)专项评价成绩
学业成绩为最基础的遴选指标,满分100分。专项评价成绩是对学生本科期间获得科研学术成果、荣誉表彰、作为主力成员参加有关学科竞赛(含“挑战杯”)获奖、高水平运动员和高水平艺术团成员获得体育艺术类比赛奖项、参军入伍服兵役、参与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参加国际组织实习等的奖励赋分。专项评价成绩加分标准以《推荐优秀应届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项评价成绩指导意见》为准。(详见《中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管理办法(试行)》中大教字[2021〕107号文件附件)。
(四)学院加分条件
学科竞赛获奖奖项由本科生院审核公示;“挑战杯”获奖奖项、高水平艺术团专项评价成绩加分由校团委审核认定并公示;参与社会志愿服务和退役复学学生专项评价成绩加分由学生工作部认定公示;高水平运动队(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等)专项评价成绩加分由体育教研部认定公示;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选拔由校团委审核公示。
学院加分项,在文化课总评成绩入围的基础上,为着重考察学生的科研创新潜质、专业能力和实践能力等综合素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在文化课总评成绩上酌情加分,最后得出的综合成绩排名为最终排名。学生在下列同一类别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最高值加分,不重复加分。具体分为以下5类加分:
1.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奖励或荣誉称号者加0.2分;获得2次以上(含2次)校级奖励或荣誉称号者加0.1分(奖励或荣誉称号不包括奖助学金)。
2.有发明创造或在公开刊物(仅限北大核心、南大核心期刊、SSCI、SCI)上发表学术论文(单篇论文5000字以上,且不含会议综述)者,必须学生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含学业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方可加分,其余情况不加分;需在提交申请材料前见刊。同一篇论文发表于不同等级的学术刊物的不重复加分,只取最高值。不同等级的论文加分细则如下:
发表于国内外A类期刊,每篇加0.5分;
发表于国内外B类期刊,每篇加0.4分;
发表于国内外C类期刊,一篇及以上加0.3分;
发表于北大核心、CSSCI扩展版期刊,一篇及以上加0.2分;
(国内外A、B、C类期刊等级以学校公布文件为准)。
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3.在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竞赛中获得等级奖者:
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学科竞赛、体育竞赛、文艺竞赛中获奖者(学校《学科竞赛(含 “挑战杯”)获奖加分项目》以外的奖项),在排名第一按下表加分,排名第二按下表加分减半,排名第三及以后不加分,同一类别不累加。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
国家级 |
省部级 |
一等奖 |
0.5分 |
0.1-0.3分 |
二等奖 |
0.4分 |
0.05-0.2分 |
三等奖 |
0.3分 |
0.01-0.1分 |
注:省部级加分根据与学业相关程度以及权威程度,由专家审核小组讨论决定。
排序项目分类 |
第一负责人 |
第二负责人 |
第三负责人 |
国家级 |
0.3分 |
0.2分 |
0.1分 |
省部级 |
0.05-0.2分 |
0.01-0.1分 |
- |
4.在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各类学术创新、实践项目中获得立项,并已结题,按下表加分,此项不累加。
注:省部级加分根据与学业相关程度以及权威程度,由专家审核小组讨论决定。
5. 担任学生干部者,按下表加分。基础星级对应前三学年的最高学生干部岗位。前三学年连续担任学生干部者,在基础星级上每多一学年加一星,加0.03分,最多加两学年。除班干部之外,需要提供学生干部聘书或任职证明(经主管老师签字、盖章)。
学生干部岗位类别 |
基础星级 |
加分 |
校团学组织主席团成员、院分团委和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院心助会会长团成员 |
4星 |
0.14 |
校团学组织主任团成员、院分团委和学生会部长、院心助会部长、班长、团支书、党支部副书记 |
3星 |
0.11 |
校团学组织部长正副职、院分团委和学生会副部长及其他干事、院心助会副部长及其他干事、其他班委、其他党支部委员、社团第一负责人(即社长) |
2星 |
0.08 |
校团学组织其他干事、社团副社长及部长、班导师助理 |
1星 |
0.04 |
注:校团学组织范围:校团委下设的组织部、宣传部、网络信息部、社会实践部、调研部、文化素质中心、志愿服务指导中心、湘雅团工委、铁道团工委等部门在岗学生干部;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学社联、校青志协、学生科协等校学生组织(含校直管学生组织)在岗学生干部。
四、有效成绩(材料)截止时间
1.提供的成绩及材料时间节点均以学校《关于做好2024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中公布时间为准。
2.学科竞赛(含“挑战杯”)、体育竞赛、文艺竞赛等成绩及相关支撑材料,以国家、省级等部门当年9月10日及之前认可的成绩为准,同时提供文件和证书。
五、推荐名额
我院面上推免生名额共有 17 名,其中,行政管理专业 7名,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 3名,社会学专业 7 名。(说明:因专业建设支持指标和工程硕博士专项计划指标暂未下达,待上级部门发布指标后,再进行补充遴选)
六、时间安排
1. 9月19,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组,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机制,制定实施细则,并报本科生院。
2.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 9月20日上午8:30交基本情况登记表和汇总表及以及符合申请推荐条件(四)学院加分条件的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共一式12份至公管楼106教室,电子稿发至375808318@qq.com邮箱。同时准备好成绩单(校务行下载版本或自助服务系统打印版本),PDF文档以身份证号_姓名.pdf命名(示例:430201199806254325_张三.pdf,注意文件名中是英文格式的下划线)电子版一同发至邮箱。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3. 9月20日,在资格工作小组认定推免入围的基础上,专家审核小组对其加分项进行审核,确定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的学生论文、学科竞赛等加分活动,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
4. 9月21日,学院根据推荐条件择优遴选,确定推免生候选人名单,并在院网上实时公示10天,同时材料报本科生院。
七、材料审核
在《中南大学2024届推免生基本情况登记表》中,审核归口如下:
序号 |
审 核 |
指标 |
归口单位签字盖章 |
1 |
思想品德考核 |
除研究生支教团指标外其他 |
二级学院党委 |
2 |
文化课成绩审核 |
除研究生支教团指标外其他 |
学生所在学院教务 |
3 |
推荐意见审核 |
研究生支教团 |
团委 |
除研究生支教团指标外其他 |
各院教学院长 |
八、其他事项
1.支教团推免生可按规定保留一年入学资格。
2.学生获得推免生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者;
(2)受刑事、行政、纪律处分者;
(3)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
(4)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
3.按教育部要求,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正式报考均在教育部建立的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上进行。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本人想要报考的研究生招生单位的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和相关规定,或者通过研究生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咨询电话了解有关事项。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咨询电话为 0731-88876806。
4.本细则中其他未尽事宜,均以学校通知及相关文件政策为准。
附件:
1.关于做好2024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2.《中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管理办法》(中大教字〔2021〕107号)
3.中南大学关于基础学科人才培养的实施方案(中大教字〔2023〕38号)
4.中南大学2024届推免生基本情况登记表
5.中南大学2024届推免生基本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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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