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奖助学金评定办法,在学生自愿报名、班级推荐的基础上,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小组、本科生奖励金评审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条件和学校分配我院的推荐名额(10月6日学校追加我院1个国励名额),综合考虑确定了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22年度校级教育基金会奖励金拟推荐人选,现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2年10月6日至10月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评审小组反映。
联系人:梁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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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6日